公 告 来源:海安市大公镇中心幼儿园 发布时间:2022-07-01 13:00:21 浏览次数: 次 【字体:小 大】 公 告根据国家、省、市有关规定,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补课、不得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,不得有其他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。为此将有关举报电话、举报邮箱公布如下,欢迎对我园在职教师监督举报。 学校举报电话:0513-88757156 校(园)长电话:18912402886 举报邮箱:229464599@qq.com 海安市大公镇中心幼儿园 终审:大公幼儿园 分享到: 【打印正文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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